先给结论:当站点同时存在“上海”“沪”“申城”这类城市别名和“浦东”“徐汇”“静安”等行政区名称时,导航不应按词表平铺,而应按“用户是否已经知道要找哪个区”分两种条件处理。已知区名时,行政区作为导航末级入口;只知道城市、不确定区时,城市别名只做同义合并指向一个城市总入口。两种条件混在同一层,才会出现入口重复、内链互相稀释、用户点进空页的问题。
如果访问者是从“浦东互联网推广”“徐汇网络推广”这类带区名的查询进来的,他的决策已经收窄到区一级,导航要做的是快速确认“这里确实覆盖这个区”,而不是再让他回到城市层重选。
可执行的最小动作:在导航或页脚建立“服务区域”分组,每个行政区一个入口,入口文字用“行政区名+服务”,例如“浦东新区互联网推广”。同一行政区只保留一个规范入口,其他写法通过页面内的同义表述承接,不另开导航项。
这样做的结果是:区级入口数量等于实际覆盖的行政区数量,用户可以一步到位;后续要新增区域时,只需在同一个分组里增加一项,不会打乱其他层级。不能由此推出的结论是:区名入口多就一定带来更多流量,覆盖范围仍取决于内容是否真的对应那个区的服务条件。
更多访问者只知道要找“上海的互联网推广公司”,并不清楚自己该落在哪个区。这时如果把“上海”“沪”“申城”各做一个导航项,等于把同一意图拆成三个入口,用户要在同义词之间做无意义的选择。
可执行的最小动作:选定一个规范写法作为城市总入口,其余别名只在页面正文、标题变体或站内搜索的同义词配置里出现,不进入主导航。城市总入口下设“按区域查找”的次级入口,把行政区列表收在下一层。
这样做的结果是:主导航层级变浅,城市意图和区域意图分开承接;后续做内链时,城市页指向区域页的方向是单向清晰的。需要说明的是,别名合并后某个旧写法的入口点击或抓取变少,并不能单独证明合并正确,也可能只是入口位置变化、用户习惯不同或统计口径调整造成的,判断要结合站内搜索词和落地页停留一起看。
判断该用哪种组织方式,依据不是“收集到多少个城市别名和区名”,而是访问者进入时的意图粒度:
这里有一个常见反常现象:区名页面的请求量归零,容易被理解成“这个区没人搜”。但合理解释至少还有三种——入口被移到了二级页面、别名合并后流量记到了城市页、或者该区页面本身没有可索引的独立内容。在缺少完整数据和权限的情况下,先做上面那个最小动作(合并城市别名、保留单一区级入口),观察站内搜索词是否仍指向被合并的写法,再决定下一步是恢复入口还是继续下沉。
假设某站点只覆盖浦东和徐汇两个区,手上同时有“上海”“沪”“申城”三种城市写法和两个区名。按上面的分界,主导航可以组织成:
“沪”“申城”不单独设导航项,只在正文或站内搜索同义词里承接。这个例子的数字仅用于说明比较方法:入口数量应当等于实际覆盖范围,而不是等于收集到的写法数量。如果之后新增第三个区,就在区域列表里加一项,城市层不动。
有两种情况需要调整。一是城市别名本身承载了不同业务含义,例如面向不同客群的独立服务线,这时别名不再是同义词,应各自独立成入口,但要确保内容确实不同。二是行政区数量很少且业务高度集中,把区名直接放进主导航反而比“城市总入口+二级列表”更直接,此时可以扁平处理,前提是城市别名仍然只保留一个规范入口。
无论选哪种,都建议在改动后记录两件事:站内搜索词里是否还大量出现被合并的别名,以及区级入口的落地页是否有独立于城市页的内容。前者决定别名要不要恢复入口,后者决定区域页该保留还是合并。缺少完整数据时,这两项观察仍然可以手动完成,它们不能证明结构一定正确,但足以支撑下一步的小幅调整,而不是一次性重排整个导航。